独立法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八十七条

第五章 设 备 / 第四节 清洁和卫生

第八十七条

兽药生产设备应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状态,不得对兽药的生产造成污染和交叉污染。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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