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 / 第八十七条独立法条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八十七条第五章 设 备 / 第四节 清洁和卫生第八十七条兽药生产设备应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状态,不得对兽药的生产造成污染和交叉污染。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