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七十三条

第五章 设 备 / 第二节 设计和安装

第七十三条

生产设备应当避免对兽药质量产生不利影响。与兽药直接接触的生产设备表面应当平整、光洁、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得与兽药发生化学反应、吸附兽药或向兽药中释放物质而影响产品质量。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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