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七十二条

第五章 设 备 / 第一节 原 则

第七十二条

主要生产和检验设备、仪器、衡器均应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说明书、设备图纸、备件清单、安装位置及竣工图,以及检修和维修保养内容及记录、验证记录、事故记录等。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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