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七十二条
第五章 设 备 / 第一节 原 则
第七十二条
主要生产和检验设备、仪器、衡器均应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说明书、设备图纸、备件清单、安装位置及竣工图,以及检修和维修保养内容及记录、验证记录、事故记录等。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设 备 / 第一节 原 则
主要生产和检验设备、仪器、衡器均应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说明书、设备图纸、备件清单、安装位置及竣工图,以及检修和维修保养内容及记录、验证记录、事故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