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 / 第六十一条独立法条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六十一条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 第三节 仓储区第六十一条应当有单独的物料取样区,取样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当与生产要求相一致。如在其他区域或采用其他方式取样,应当能够防止污染或交叉污染。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