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 / 第五十三条独立法条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五十三条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 第二节 生产区第五十三条生产区内可设中间产品检验区域,但中间产品检验操作不得给兽药带来质量风险。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