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 / 第五十一条独立法条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五十一条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 第二节 生产区第五十一条用于兽药包装的厂房或区域应当合理设计和布局,以避免混淆或交叉污染。如同一区域内有数条包装线,应当有隔离措施。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