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四十四条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 第二节 生产区
第四十四条
生产区和贮存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有序地存放设备、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避免不同产品或物料的混淆、交叉污染,避免生产或质量控制操作发生遗漏或差错。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 第二节 生产区
生产区和贮存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有序地存放设备、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避免不同产品或物料的混淆、交叉污染,避免生产或质量控制操作发生遗漏或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