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四条

第二章 质量管理 / 第一节 原 则

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符合兽药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将兽药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兽药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销售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兽药符合注册要求。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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