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 第一节 原 则

第三十九条

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确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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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三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