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 第一节 原 则

第三十八条

应当对厂房进行适当维护,并确保维修活动不影响兽药的质量。应当按照详细的书面操作规程对厂房进行清洁或必要的消毒。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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