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三十六条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 第一节 原 则第三十六条应当根据厂房及生产防护措施综合考虑选址,厂房所处的环境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物料或产品遭受污染的风险。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