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 第四节 人员卫生

第三十三条

生产区、检验区、仓储区应当禁止吸烟和饮食,禁止存放食品、饮料、香烟和个人用品等非生产用物品。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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