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 第四节 人员卫生第三十三条生产区、检验区、仓储区应当禁止吸烟和饮食,禁止存放食品、饮料、香烟和个人用品等非生产用物品。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