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二十九条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 第四节 人员卫生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体表有伤口、患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能污染兽药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兽药的生产活动。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