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 / 第二百六十七条独立法条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二百六十七条第十一章 产品销售与召回 / 第一节 原 则第二百六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召回系统,必要时可迅速、有效地从市场召回任何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