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 / 第二百六十六条独立法条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 第九节 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第二百六十六条企业出现生产失误、兽药变质或其他重大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还应当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