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 / 第二百六十五条独立法条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二百六十五条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 第九节 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第二百六十五条应当定期回顾分析投诉记录,以便发现需要预防、重复出现以及可能需要从市场召回兽药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