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 第三节 培 训
第二十四条
与兽药生产、质量有关的所有人员都应当经过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与岗位的要求相适应。除进行本规范理论和实践的培训外,还应当有相关法规、相应岗位的职责、技能的培训,并定期评估培训实际效果。应对检验人员进行检验能力考核,合格后上岗。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 第三节 培 训
与兽药生产、质量有关的所有人员都应当经过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与岗位的要求相适应。除进行本规范理论和实践的培训外,还应当有相关法规、相应岗位的职责、技能的培训,并定期评估培训实际效果。应对检验人员进行检验能力考核,合格后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