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 第三节 培 训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指定部门或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应当有批准的培训方案或计划,培训记录应当予以保存。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