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 / 第二百一十三条独立法条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二百一十三条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 第一节 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第二百一十三条质量控制实验室应当配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质量标准、标准图谱等必要的工具书,以及标准品或对照品等相关的标准物质。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