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二百一十二条
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 第一节 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
第二百一十二条
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检验人员至少应当具有药学、兽医学、生物学、化学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或从事检验工作3年以上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并经过与所从事的检验操作相关的实践培训且考核通过。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 第一节 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
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检验人员至少应当具有药学、兽医学、生物学、化学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或从事检验工作3年以上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并经过与所从事的检验操作相关的实践培训且考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