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一百九十四条

第九章 生产管理 / 第三节 生产操作

第一百九十四条

配制的每一物料及其重量或体积应当由他人进行复核,并有复核记录。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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