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一百九十一条

第九章 生产管理 / 第二节 防止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

第一百九十一条

应当定期检查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并评估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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