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十八条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 第一节 原 则第十八条职责通常不得委托给他人。确需委托的,其职责应委托给具有相当资质的指定人员。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