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 / 第一百六十五条独立法条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一百六十五条第八章 文件管理 / 第四节 批生产与批包装记录第一百六十五条每批产品均应当有相应的批生产记录,记录的内容应确保该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可追溯。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