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十五条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 第一节 原 则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与兽药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 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质量管理部门可以分别设立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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