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一百三十一条

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 第七节 其 他

第一百三十一条

对返工或重新加工或回收合并后生产的成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评估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必要时需要进行额外相关项目的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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