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 / 第一百三十一条独立法条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 第七节 其 他第一百三十一条对返工或重新加工或回收合并后生产的成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评估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必要时需要进行额外相关项目的检验和稳定性考察。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