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一百二十八条

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 第七节 其 他

第一百二十八条

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处理应当经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并有记录。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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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一百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