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一百二十七条

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 第七节 其 他

第一百二十七条

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每个包装容器或批次上均应当有清晰醒目的标志,并在隔离区内妥善保存。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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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一百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