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五章 事后恢复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事件调查,查清突发环境事件原因,确认事件性质,认定事件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