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八条

应急处置期间,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事件信息的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