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章 应急处置第二十四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