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章 应急准备第十六条环境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及时公布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