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二章 经费管理主体及职责
第五条
大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执委会)作为大赛组委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筹集、安排赛事经费;负责审核批准赛事公共运转支出预(决)算;负责赛项经费的监督管理、项目支出绩效考核与结果应用。
大赛执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大赛办)作为大赛执委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出大赛赛季日常公共运转支出建议;负责汇总各赛项预(决)算,提出赛季具体赛项补助资金(社会捐赠用于补贴赛项的经费)方案建议;对部职教专项、分赛区地方财政支持(投入)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协同基金会共同管理好、使用好社会捐赠的货币资金;监督赛项承办院校管理好、使用好社会捐赠的非货币资金。
大赛执委会经费管理委员会作为大赛执委会专业性议事机构,应当对有关大赛经费管理制度、大赛赛季日常公共运转经费预(决)算、赛季具体赛项补助资金方案提出审核意见,为大赛执委会决策提供参考。
经费管理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应当具有代表性。经费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由经费管理委员会主任或委托某成员主持,须超过2/3成员参加(经主任许可派员参加)方能召开。经费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有关专家参加会议,征求意见。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