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第二十八条
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赛项资金的行为,给予停赛、禁赛或者禁止承办的处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赛项资金的行为,给予停赛、禁赛或者禁止承办的处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