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三章 捐赠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
基金会根据捐赠协议,将受赠的货币资金或者非货币资金(受赠院校直接作为受赠人的除外)直接拨付给赛项承办院校。
赛项承办院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记录,加强核算,造册建档。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捐赠资产管理
基金会根据捐赠协议,将受赠的货币资金或者非货币资金(受赠院校直接作为受赠人的除外)直接拨付给赛项承办院校。
赛项承办院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记录,加强核算,造册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