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申领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当场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存在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或者本办法所规定的许可事项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对申领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当场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存在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或者本办法所规定的许可事项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