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执行。 附表:1.加油站日销售成品油台账 2.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 3.加油站_________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 4.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