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财务通则第六十六条

第八章 信息管理

第六十六条

企业应当在年度内定期向职工公开以下信息: (一)职工劳动报酬、养老、医疗、工伤、住房、培训、休假等信息。 (二)经营者报酬实施方案。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情况。 (四)企业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及处置情况。 (五)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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