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财务通则 / 第五十八条独立法条企业财务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七章 重组清算第五十八条企业重组过程中,对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欠缴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应当以企业现有资产优先清偿。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