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财务通则 / 第四十九条独立法条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九条第六章 收益分配第四十九条企业发生的年度经营亏损,依照税法的规定弥补。税法规定年限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弥补,或者经投资者审议后用盈余公积弥补。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