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成本控制

第四十四条

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财务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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