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财务通则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企业财务规章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以下通称主管财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企业财务的指导、管理、监督,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监督执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按照财务关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 (二)制定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建立健全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制度,检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质量。 (四)实施企业财务评价,监测企业财务运行状况。 (五)研究、拟订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 (六)参与审核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重要改革、改制方案。 (七)根据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帮助、服务。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