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财务通则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成本控制

第三十八条

企业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经费,可以通过建立研发准备金筹措,据实列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企业集团,可以集中使用研发费用,用于企业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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