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相关行政许可决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外网网站或者公告等方式予以公开。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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