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和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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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