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和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