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 第十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条第一章 总 则第十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规范、文明实施行政许可,依法保护申请人及行政许可事项涉及主体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