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六条
开展职业指导教育。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了解社会,了解专业和职业,增强职业意识,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职业理想,增强学生提高职业素养的自觉性,培育职业精神;引导学生选择职业、规划职业,提高求职择业过程中的抗挫折能力和职业转换的适应能力,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社会。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主要任务
开展职业指导教育。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了解社会,了解专业和职业,增强职业意识,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职业理想,增强学生提高职业素养的自觉性,培育职业精神;引导学生选择职业、规划职业,提高求职择业过程中的抗挫折能力和职业转换的适应能力,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