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的通知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的通知第十八条第五章 工作机制第十八条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应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形成以专兼职职业指导教师为主体,班主任、思想政治课教师、学生管理人员等为辅助的职业指导工作体系。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