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
项目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应当明确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进行工程质量责任登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
项目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应当明确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进行工程质量责任登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