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质量管控要点

第二十八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严格按照规定对水泥、钢材、沥青、砂石等原材料进行进场检验检查。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投入使用。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加强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复核验证,确保配合比设计满足混凝土强度和耐久性要求。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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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